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拍卖公告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1 公 开 人: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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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拍卖公告

2024年7月24日,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以来,管理人根据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陆续推进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根据方案内容,管理人陆续完成资产处置程序中的网络拍卖等程序工作,详情公示如下:

一、网络拍卖情况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新奇世界鹊山苑的34套住宅、1套底商2024年10月20日10时至2024年10月21日10时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情况。截止最后报名时间,仅有一套底商有一位竞买人报名,但是未能出价。34套住宅因价格高于市场价全部流拍。后续将按照方案中20%的降价比例,陆续进行第二次网络拍卖。预计于2024年11月9日左右开拍,具体以实际开拍时间为准。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新奇世界鹊山苑119个车位、163个储藏室预计将于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0日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11笔应收债权,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0月29日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网络拍卖,全部流拍。后续将按照方案中20%的降价比例,陆续进行第二次网络拍卖。预计于2024年11月10日左右开拍,具体以实际开拍时间为准。

二、拍卖公告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将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无法变更登记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二)标的物介绍

1、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道办事处新奇世界苑项目(34套住宅、163个储藏室、119个车位和1套底商

2、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1笔债权应收债权。

具体起拍价、增价幅度等见阿里平台拍卖页面。

咨询看样

接受咨询看样,看样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15315134802)具体事宜。

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品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资质符合不符合。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水电物业费:其他相关费用及一切未知的欠费(如水电物业欠费土地出让金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本次拍卖产生软件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

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账号:2050002914205000020413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琴岛律师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竞买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协助,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王律师15315134802

法院监督电话:0531-8925668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济南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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