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3-11-18 公 开 人: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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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各债权人:

经债权人靖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6日作出(2023)赣092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靖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债务人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卡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3年11月17日以(2023)赣0925破5号《决定书》指定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担任诺卡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自即日起2023年12月18日止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461号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6000;联系电话:孙有文15932805164、陈园18770683013,0795-3222083)申报债权,并对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申报债权时需提交的材料及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3、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材料中详细写明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联系及发送通知。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2023年12月19930分在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第判庭召开,请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

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债权申报表

4、债权计算清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送达地址确认书

8、领受偿债资金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

9、放弃债权承诺书

 

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

                     2023年11月18    


附件

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放弃债权承诺书.doc 下载
06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04债权计算清单.doc 下载
00债权申报通知书.docx 下载
靖安县诺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07送达地址确认书.xls 下载
08领受偿债资金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doc 下载
0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xls 下载
01债权申报须知.doc 下载
03债权申报表.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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