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5-05-12 公 开 人: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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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58日上午930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线上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采取网络视频的形式。截止债权申报之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共33人,共申报41笔债权,其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1位,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为85283011.42元。本次会议共有32位债权人参加(其中线下17人,线上15人),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1人,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为85283011.42

会上,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报告、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及中介机构费用的报告等。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报告》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16票,其中同意人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比例为76.19%,同意人数代表的债权额71336733.2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83.65%,同意人数及同意金额均超过半数,表决通过。

2.《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5票,其中同意人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比例为71.43%,同意人数代表的债权额71320776.25元,占有表决权债权总额的83.63%,同意人数及同意金额均超过半数,表决通过。

综上,表决程序合法,且同意各项表决方案的债权人人数和债权金额均过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如下:表决通过《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省杰翔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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