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明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部分债权人因银行账户问题尚未受领)

海口明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部分债权人因银行账户问题尚未受领)

公开时间:2024-10-15 公 开 人:海口明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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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海口明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海口明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31121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31128日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琼016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依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向各债权人支付债权清偿款的过程中,尚有以下债权人因未提供收款银行账户、或已知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错误、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无法受领,请下列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联系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通过短信发送债权人名称,以及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至管理人手机18876801920,以便管理人后续进行清偿。

债权编号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提存原因

2-103

严亚梅

218.64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7-022

何月琴

231.50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12-454

王哲林

60.02

未提供银行账户

12-458

庞源均

54.30

未提供银行账户

12-462

潘小咪

122.89

未提供银行账户

12-466

潘龙纪

148.62

未提供银行账户

1-014

梁昌弟

244.36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1-015

黄宜鹏

135.76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4-057

吴钟富

157.19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5-031

陈文伟

125.75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1-005

刘德顺

184.34

未提供银行账户

4-025

李才安

114.32

未提供银行账户

4-032

王国明

270.08

未提供银行账户

4-033

张家伟

142.90

未提供银行账户

4-037

王建谦

57.16

未提供银行账户

4-040

吴英高

194.34

未提供银行账户

5-025

林春兰

247.22

未提供银行账户

6-008

高倩

122.89

未提供银行账户

6-021

林芳梧

280.08

未提供银行账户

6-022

周加进

81.45

未提供银行账户

6-035

黄小情

271.51

未提供银行账户

1-021

符小静

270.08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2-092

邢蕊芬

218.64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7-011

周琼芳

231.50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7-027

庄玉娃

231.50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4-063

古松健

185.20

分配至原预留银行账户失败

4-012

古铎如

185.20

未提供银行账户

4-045

吴家坚

185.20

未提供银行账户

4-070

王瑞龙

185.20

未提供银行账户

6-026

陈璎珞

57.16

未提供银行账户

若因债权人不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管理人无法进行清偿的,管理人将对该部分破产财产进行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海口明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15


附件

20241015-管-公告-职工债权共益债务分配.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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