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06 公 开 人: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64次
  • 打印

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玛加达破管字第013号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1日作出(2024)黔0382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玛加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黔0382破15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为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需公开招募审计机构对玛加达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现管理人公开发布本公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82MA6HPTLN00

法定代表人:王启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认缴期限:2070年12月31日)

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中枢街道办事处酒都商业广场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3日

营业期限:2019-05-23至长期

经营范围:企业咨询管理及中介服务,商业经营管理、市场调研、布局规划服务;商业项目定位、品牌管理、商超运营管理服务;财务咨询及专业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硬、软件及电子产品销售;酒店咨询管理及中介服务;网站开发及运营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房地产经营管理、策划、销售代理、招商代理服务。

二、审计内容及要求

(一)审查玛加达公司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二)全面审查玛加达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三)组织对玛加达公司财产的盘点工作;

(四)处理玛加达公司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五)处理玛加达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六)配合管理人审核破产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七)协助玛加达公司处理纳税申报事宜;

(八)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九)破产期间的损益和费用支出情况的审计,以及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十)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玛加达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账,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以下内容:

1. 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完成,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玛加达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玛加达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玛加达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玛加达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财务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 玛加达公司是否有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 审计机构应当对玛加达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对玛加达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 玛加达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 玛加达公司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 玛加达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7. 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8.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且提交的审计报告须完整体现上述要求。

三、资质及参与人要求

(一)审计机构具备开展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质;

(二)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与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破产清算/重整、强制清算案件的审计业务;

(五)与管理人、债权人、玛加达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审计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

(二)报名地点

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招商银行大厦23楼,联系人:邓家丽15908510930、周燕明15285054813。

(三)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参与本破产清算案审计工作的机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17:3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不能参与后续磋商。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 竞聘机构的基本情况、所服务客户、工作业绩、项目经验等,包括主体资料、相关资质证书。

2. 拟参与本次项目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与相关资格证书,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

3. 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服务内容、项目整体报价、费用收取方式以及明确报价。

4. 获选后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方案及思路等。

5. 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承诺;

(2)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人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宜,所提交的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6. 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报名材料需要一式份,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封面应加盖竞聘机构公章,密封提交。竞聘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竞聘机构应于2025年51217:3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如通过邮寄方式报名,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五)当面磋商

2025年5月13日14:30进行当面磋商并进行二轮报价。磋商地点: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招商银行大厦23楼。

 

五、服务费用

(一)审计机构为开展审计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二)本项目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三)本项目如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因基于破产重整目的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四)如审计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服务费用。

(五)玛加达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暂无资金支付审计费用、无预付款,该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清偿,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并结合破产案件进展情况适时支付,如玛加达公司财产处置后,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按照比例清偿;如玛加达公司最终无财产清偿的,则不支付审计费用。

(六)参与本次竞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接受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管理人将本次竞聘过程及结果向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报告后,管理人将与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签订委托合同,选定机构按合同约定进场工作。

(二)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后与竞聘机构进行磋商性谈判,综合各机构的业绩、服务团队、报价、出具报告的期限等因素,秉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确定本破产清算案的审计机构。管理人需特别说明的是,参选机构的报价并非管理人唯一考虑的因素。

(三)关于最终结果,管理人将于磋商性谈判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选定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若仅有一位报名的,管理人评定满足要求后,可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

(四)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


附件1竞聘响应函

竞聘响应函

贵州玛加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单位对你方提出的服务需求予以响应,同意参与本次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如我单位最终被确定为本次遴选后的服务机构,我单位将依约向贵方提供专业、高效、严谨的工作报告。

以下事项,系我单位为完成本次审计工作的响应承诺:

一、团队

二、报价

该服务报价为 £ 初步报价

三、出具报告的期限

 

 

响应人:         

 年    月     日


附件

【013】玛加达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