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优家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营业执照、印章遗失公告

福泉优家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营业执照、印章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17 公 开 人:福泉市优家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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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优家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营业执照、印章遗失公告

 

黔南州中级法院根据申请人伍明和、伍春香、陈彬源的申请,于20231228日作出(202327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泉优家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家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49日作出(2024272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匡大律师事务所担任优家馆公司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福泉优家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未向管理人移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AJQ8GB89)、财务专用章。管理人于419日在该公司住所地及附近公告栏处张贴公告通知清算义务人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清算义务人,截至期限届满清算义务人未移交完整资料,仅收到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现管理人依法公告声明:福泉优家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AJQ8GB89)、财务专用章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声明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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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优家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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