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召开公告

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债权申报暨一债会召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4 浏览次数:36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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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2024)晋0802破申1号

本院于2024年1月30日裁定受理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2月7日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和山西勇谋律师事务所为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5月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北路天逸公园东门南侧二楼山西勇谋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冯苏杭,电话:18951375560;卫晓刚,13835867629;谢继琴,电话:15735945566】。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力,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在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前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入“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会议”准时参会。

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运城市泽盛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0二四年二月二十

 


附件

债权申报公告.doc 下载
泽盛辉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泽盛辉重整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