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2-04-16 浏览次数:3284次
  • 打印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2314日,湖北省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决定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2022413日,荆州中院决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凯乐科技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凯乐科技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债权申报期限及要求

债权人应于2022516下午1800前备齐债权申报材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债权申报须知》)。

二、 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申报方式。申报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债权申报若同时以两种方式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将以网络申报方式申报的债权材料为准

(一)登录债权申报网站(https://zqsb.jiulaw.cn/index/80060)进行债权申报

在通过债权申报网站填写申报材料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逐页加盖印章/加盖骑缝章(机构债权人)或逐页签字捺印(自然人债权人)后方可上传至申报系统。

债权申报材料在线提交完成并通过形式审核后,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指定通讯地址存档备查收件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并在邮寄单上注明“(债权人姓名/名称)债权申报”字样,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备查(仅限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临时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现场申报

申报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15债权申报办公室

申报时间: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现场申报开放时间为债权申报期限内每周一、周三(法定工作日)下午1400-1700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临时管理人指定联络方式和工作时间

临时管理人指定通讯地址、电话和工作时间如下:

指定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15号债权申报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00

联系人律师

电话0716-43173060716-431730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其他说明

债权人湖北鑫轻塑化有限公司沙市分公司已向荆州中院申请对凯乐科技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如后续荆州中院裁定受理凯乐科技公司破产重整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预重整期间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影响的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重新表决;

(二)预重整方案表决前凯乐科技公司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或者预重整方案表决前后出现重大变化,影响权利人表决的,相应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附件:

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表 (预重整)  

3.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4.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示范文本

6.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2415


附件

附件1.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pdf 下载
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示范文本.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表(预重整) .pdf 下载
附件4.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6.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