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1 浏览次数:27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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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称盐城经开区法院)于202488日作出的(2024)苏0991破申52号决定书,受理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人运通江苏公司债务人)预重整一案(下称本案),并作出(2024)苏0991破申52号决定书,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华人运通江苏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开展华人运通江苏公司预重整工作。

为顺利推进华人运通江苏公司预重整的各项工作,充分掌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华人运通江苏公司债权人请按照本公告指引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主体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的指引(试行)》的意见,对华人运通江苏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涉诉、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于2024930之前,通过邮件申报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事宜详见《债权申报指引》。如债权人申报利息的,利息暂计至202488日(不含当日)。

若后续盐城经开区法院裁定受理华人运通江苏公司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需另行申报,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受理时间调整相应的计息日期后更新债权审核结果。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作出的承诺和授权效力将延续至重整程序,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有效。

未在预重整期间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盐城经开区法院受理华人运通江苏公司重整后,在重整程序内继续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预重整期间听证、磋商、表决等程序。

三、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如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债权申报:

(一)电子邮件申报

债权申报电子邮箱:HRYT@junhe.com

电子邮件标题为:债权人名称+债权申报文件

(二)邮寄方式申报

债权申报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18收件人:孔律师;收件人电话:13061951105邮政编码:200041

邮寄申报应在快递单上注明内件品名为华人运通江苏公司债权申报

(三)现场方式申报

现场债权申报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18联系人:孔律师,联系电话:13061951105

为降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及人力成本,临时管理人建议、鼓励债权人优先选择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如确有需要现场申报的,为提高申报工作效率,提前联系管理人预约接待时间。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附件1《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四、其他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预重整期间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参会方式等事项,将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2.临时管理人将通过“华人运通临时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途径发布与预重整案件有关的信息请债权人微信搜索添加“华人运通临时管理人”公众号,及时了解本案信息。

3.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4.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1.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2.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文件模板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申报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华人运通江苏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表等模板文件.docx 下载
华人运通江苏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