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次数:25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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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闽0104 破申(预)3 

胜世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破,鉴于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是否符合破产受理条件阶段难以查明,本院对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启动预破产程序,并随机指定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2024年1018日前向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357号阳光时代广场21层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昌15880119587;杨慧15880432361;或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025日上午1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召开,债权人亦可通过破产案件管理辅助系统(电脑端地址https://fz.courtpcw.com)线上方式参会

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汇达地产(福州)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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