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津0116强清23号之一债权申报公告

2025)津0116强清23号之一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天津市天海诚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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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公 告

(2025)津0116强清23号之一

本院根据天津市塘沽天海联营集装箱中转站的申请于2025年6月3日裁定受理天津市天海诚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天津市天海诚信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清算组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M层,联系人:郭清华,联系电话:1852603630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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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23债权申报公告(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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