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2 公 开 人: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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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公

本次招募投资人为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名下资产3年期投资收益权。

一、标的情况: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名下资产主要有蒲城县城南新区加气站及环城北路加气站,城南新区加气站实际占地 7000 ㎡(10.5 亩),其中土地证证载面积 3026 ㎡(终止日期:2055年12月),其余 3974 ㎡土地未办证;环城北路加气站所占土地为租赁形式取得(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二、投资人投资期限:三年。

三、投资款的缴纳:投资款一次性交清。

四、投资人保证金的缴纳:一次性缴纳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五、报名条件:法人或自然人(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标的现状

1、标的机器设备、建筑构筑物、使用现状、权属现状以现状为准(含瑕疵)。

2、机器设备、建筑构筑物等在正常使用。

3、经营证件在有效期限内。

七、投资人的义务与责任

1、投资人要一次性将三年投资款及保证金交管理人账户。

2、投资人承担燃气的采购,运营期间一切费用的支出(工资、气款、税款、设备维修保养等费用)。

3、投资人投资、收益归投资人,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文件之规定或因经营不善所引起的经营风险。

4、经营过程中机器设备维修、维护、运行费用、环城北路加气站土地租金等费用由投资人全部承担。消防设施由投资人按照《消防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产生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在三年投资期限内,保证蒲城县环城有限公司经营证照在有效期限内、机器设备能正常运营,建筑构筑物等正常使用。

八、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的责任

1、负责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的经营,保障运营的正常进行。

2、对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运营期间安全事故责任负责,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配合好一切有关的工作。

九、特别说明

1、投资人的投资意向要与债务人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的意见相一致。

2、投资人的投资意向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综合各方面因素选定投资人。

3、投资人的投资意向与相关方要达成协议,形成草案。

4、草案须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形成债权人会议决议。

欢迎意向投资人咨询、查验标的,并于2025年7月 21 日17:00前向我公司或管理人提交资料并报名(邮寄资料和报名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1层)。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及解释归蒲城县环城燃气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

联系电话:18629570963  李先生

          18142322668  赵女士                             

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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