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广西国稀矿泉水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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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债权人:

经申请人杨勇、钟国胜的申请,北流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2023)桂098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指定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为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拟于202585日上午10时00分将举行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585日上午10时00分。

2、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高铁时代广场9层北京中银( 南宁)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债权人及各位代理人请提前15分钟入场参会

、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报告债权核查结果。

2、审议并表决《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特此通知。

广西国稀矿泉水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备注:

1、为便于各债权人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并行使表决权,管理人广西国稀矿泉水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前将资料发送给各债权人,请各债权人仔细审阅。

2、为了确保会议议程的顺利推进,请各债权人及时完成表决 事项的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便各债权人均能提交有效的表决票,以免对表决结果及各债权人自身权益造成影响。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应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履行相关的会议信息保密义务

4、管理人联系方式:戴律师:13807808260 曲律师:1887716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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