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通法商强清字第1号

(2015)通法商强清字第1号

办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时间:2015-01-13

被申请人: 通辽市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 童朝
管理人机构:内蒙古财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主要负责人:杨茗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