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风光永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甘肃风光永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6小时前 公 开 人:甘肃风光永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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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风光永驻破管字(函告)第2号

甘肃风光永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永驻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甘02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于2026年9月28日裁定受理甘肃伟思得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对风光永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9月29日作出(2026)甘02破5号决定书,指定甘肃河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

为确保风光永驻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有序推进,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公开发布了《甘肃风光永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选择会计审计机构的邀请函》及《甘肃风光永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邀请函》。在申报期内,多家机构提交了申报材料及报价。经管理人磋商并综合评审,确定了审计、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风光永驻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公示如下:

1. 审计机构:兰州昌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 评估机构:兰州华丰房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入选机构承诺:合同签署后先行进场工作并按照管理人要求时限提交工作成果。服务费用以实际工作量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服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报债权人会议审议和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管理人联系或发送书面异议至指定邮箱,异议人需表明身份和说明异议理由。如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联系人:王保杰18109370966
      邮箱:598395809@qq.com

甘肃风光永驻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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