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林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嘉峪关市林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6小时前 公 开 人:嘉峪关市林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62次
  • 打印

(2026)林苑破管字(函告)第2号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2026)甘02破1号民事裁定,受理债务人嘉峪关市林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苑商贸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9月17日作出(2026)甘02破1号决定书,指定甘肃河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林苑商贸公司管理人。

为确保林苑商贸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有序推进,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公开发布了《嘉峪关市林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择会计审计机构的邀请函》及《嘉峪关市林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邀请函》。在申报期内,多家机构提交了申报材料及报价。经管理人磋商并综合评审,确定了审计、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林苑商贸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公示如下:

1. 审计机构:兰州昌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 评估机构:兰州华丰房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入选机构承诺:合同签署后先行进场工作并按照管理人要求时限提交工作成果。服务费用以实际工作量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服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报债权人会议审议和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管理人联系或发送书面异议至指定邮箱,异议人需表明身份和说明异议理由。如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联系人:王保杰18109370966
邮箱:598395809@qq.com

嘉峪关市林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