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女山湖酒业酿造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明光市女山湖酒业酿造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7小时前 公 开 人:明光市女山湖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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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背景与招募目的

2025年9月3日,明光市女山湖酒业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女山湖酒业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自行向明光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5年9月20日,明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182破申5号民事裁定,依法受理女山湖酒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2025年10月28日,明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182破9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担任女山湖酒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债权审查、资产清查、与意向投资人前期接洽等各项工作。在清算程序推进过程中,债权人无锡市宏涛纸制品厂认为女山湖酒业公司虽面临财务困境,但作为具有近七十年历史的本土老牌酿酒企业,拥有成熟酿造工艺、稳定市场渠道及多项注册商标,具备显著重整价值与挽救可能,通过重整可引入新投资、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经营效率,从而恢复盈利能力,避免品牌灭失、资产折价流失及职工失业等问题,遂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出将本案由破产清算转为重整程序的申请。

2026年5月26日,明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1182破9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无锡市宏涛纸制品厂对女山湖酒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申请,本案自此进入法定重整程序。

为有效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企业重获新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二、企业情况

工商登记情况

2005627日,明光市女山湖酒业酿造有限公司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27773521289,注册资本26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继强,经营范围为酒类生产、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状况

截至基准日2025年9月20日,根据安徽衡鉴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皖衡鉴评报字〔2026〕第019号),女山湖酒业公司资产评估总额为172.85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原值

评估价值

备注

1

房屋建筑物

3,307,359.80

883,400.07

 

2

机械设备

171,800.00

79,222.00

 

3

辅助设备

272,900.00

33,645.00

 

4

商标

 

1,000.00

 

5

存货

 

725,641.43

 

6

苗木

 

5,620.00

 

合计

 

3,752,059.80

1,728,528.50

 

 

负债状况

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并经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2025)皖1182破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女山湖酒业公司无异议债权共计13笔,债权总额为15,380,971.80元。其中:

    有财产担保债权:2笔,确认金额为人民币2,889,453.71元;

    普通债权:11笔,确认金额为人民币12,491,518.09元。 

三、企业资产情况

存货情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评估价值为725,641.43元,涵盖多种白酒产品及家酿调味酒等。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储存条件基本达标,品质完好,部分产品具备一定的收藏与增值潜力。存货具体明细、规格、数量及评估价值详见评估报告附件之《存货评估明细表》。

(二)房屋建筑物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4项,评估价值为883,400.07元,具体如下:

序号

权属证书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

建成年月

评估价值(元)

备注

1

房地权明房字第00005138号

厂房

砖瓦

1,221.46

2005年6月

219,528.17

有证,已抵押

2

房地权明房字第00005140号

厂房

砖瓦

813.06

2005年6月

146,225.11

有证,已抵押

3

房地权明房字第00005126号

厂房

砖瓦

2,619.89

2005年9月

488,972.55

有证,已抵押

4

无证

厂房(自建)

280

2005年

28,674.24

无证,自建房

 

产权特别说明:

1.有证房产:女山湖酒业公司名下的三处有证房产均系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其评估价值依据不动产权证载明的权利价值结合综合成新率确定。但该等房产在债务人财务账册中未作记载,意向投资人应关注账外资产可能涉及的税务及审计处理问题。

2.土地使用权:根据管理人调取的2005年4月6日《安徽金桥拍卖公司拍卖会特别规定》,前述房产所涉约20亩土地的使用权归潘村湖农场所有。农场将该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女山湖酒业公司使用40年,土地使用合同每十年签订一次,前五年免收使用费,从第六年起按1元/平方米/年的标准收取土地使用费直至使用期满。

重要提示:女山湖酒业公司对该土地不享有所有权,不得用于抵押融资,亦无权自行转让或处置,且合同续签存在不确定性。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不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意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土地租赁成本对项目估值的影响,并自行评估土地使用合同到期后未能续签情形下的搬迁成本及对持续经营的潜在影响。管理人将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土地续期问题,但不作任何关于土地权属变更或使用权续期的承诺,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行判断、自担风险。

3.无证自建厂房:第四项房屋建筑物系债务人自行建造,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评估系以现场测量数据为依据。该房屋建筑物可能存在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被拆除的风险,且其面积尚未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测绘确认,可能与后续实际测绘数据存在差异。管理人在此郑重提示:本部分资产系本次重整投资中最为重大的产权风险之一,请投资人审慎评估。

(三)机械设备

纳入评估范围的机械设备共15项,评估价值为79,222.00元,主要包括汽水两用锅炉、升降机、单级反渗透水处理设备、筛浆机、粉碎机、灌装生产线、喷码机、包装机等白酒生产专用设备。

特别说明:根据评估报告,评估人员未获取到详细的生产设备资料,且生产设备为专用生产设备,评估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的清查核实,本次评估以市场价值为基础暂列,结合设备综合成新状况后确定评估价值。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对设备现状、性能及可使用状况进行现场勘查和独立判断。

辅助设备

纳入评估范围的辅助设备共189个/台,评估价值为33,645.00元,主要为酒坛、桌椅等办公及辅助类设备。其中部分设备已报废或存放于第三方处,具体以现场现状为准。

知识产权(商标)

女山湖酒业公司持有7项注册商标,评估价值为1,000.00元,具体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

申请日期

专用权期限

1

云库房

2019-11-28

2020-08-21至2030-08-20

2

清风院

2011-10-12

2022-12-07至2032-12-06

3

一品山湖

2010-11-05

2021-11-21至2031-11-20

4

徽友

2008-04-11

2020-03-28至2030-03-27

5

水上明珠

2006-09-25

2019-07-14至2030-07-13

6

潘村湖

2005-05-31

2018-03-07至2028-03-06

7

火山湖

1982-07-13

2023-07-05至2033-07-04

上述商标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正常,未发现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其中“潘村湖”商标专用权将于2028年3月6日到期,意向投资人应关注该商标的续展事宜。

(六)苗木

纳入评估范围的苗木评估价值为5,620.00元,主要为厂区绿化苗木。 

四、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募投资人的资产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应收账款等对外债权不在本次招募资产范围内;

(三)评估报告的土地范围为女山湖酒业公司招募的资产范围,不包含无证土地;

五、重整投资人报名手续

(一)意向重整投资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财务状况等;

(二)重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经营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监督期限等 

(三)授权委托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四)联合投资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意向投资人在截止日前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确认其参选资格。

六、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

(一)保证金金额: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作为签署和履行重整计划的担保。

(二)缴纳方式: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将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自动丧失参选资格。

(三)保证金处理:

1.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方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未被确定为重整方的投资人,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3.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方后,若单方面退出,管理人有权没收其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保证金孳息及没收款项归属:重整保证金在管理人账户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利息)列入破产财产;管理人依招募程序没收的保证金亦列入破产财产。

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户名:明光市女山湖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账号:184284153027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919日17

(二)报名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55号凯迪置地广场D座6楼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三)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吟雪律师

联系电话:18098375879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55号凯迪置地广场D座6楼安徽江安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806401553@qq.com  

八、招募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

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

如出现影响女山湖酒业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明光市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尽职调查安排

本招募公告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后,可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亦可在管理人的安排下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勘查。

公告解释权

本招募公告由明光市女山湖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明光市女山湖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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