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迪禾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重庆中迪禾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31 公 开 人:重庆中迪禾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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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2日作出(2023)渝05破申90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中迪禾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15作出(2024)渝051号决定,指定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为重庆中迪禾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李向辉为管理人负责人。

为顺序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与重庆破产法庭、重庆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对中迪公司的资产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基本信息

中迪公司成立于2014928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力军(中迪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3052285677,登记机关重庆市九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正街68211层。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活动);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证执业);酒店管理;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酒店用品、机械设备、水泥;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拟拍卖资产情况

(一)       房地产

位于九龙坡区杨正街681幢(位于吊2层以上楼层)、234幢,土地面积30,1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8,446.65平方米。

(二)       在建工程

位于重庆中迪广场1幢(位于负1层以下楼层)、5-8幢的重庆中迪广场项目,该项目所占宗地共46,543.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11,973.00平方米。

(三)       车辆

车辆共计1辆,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为猎豹CFA6481M

(四)       电子及办公设备

电子及办公设备均为电脑、办公家具等,共518项。

三、    服务内容

本项目拍卖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与评估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接洽,更全面的了解标的状况和状态,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拍卖标的现状,调查权利瑕疵、过户条件、所欠税费等情况;

(二)对拟处置资产进行整理核对,并按照管理人挂拍需求对资产进行拆分、打包;

(三)根据管理人制作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对拟处置资产进行挂拍公告;根据拟拍卖标的物清单及资产明细表,拍摄相应的标的物照片、视频等,经管理人审定后使用;

(四)展示、推广拟处置资产,接受意向竞买人咨询,引领查看样品,张贴或发布公告等,并及时告知管理人相关竞买人意向情况;

(五)标的成交后,及时向买受人推送后续办理手续的注意事项,指导和协助买受人完成尾款支付,协助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及与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对接交付的相关事宜;

(六)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拍卖辅助工作。

四、    竞聘条件

竞聘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 竞聘机构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 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机构入库名册,具有丰富的破产拍卖辅助工作经验和线上线下宣传能力;

() 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 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 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    竞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有意向参与竞聘的单位,请于2024118日上午11时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报名并将竞标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两份提交至管理人。

收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4楼破产管理部

联系人:万老师,18996168055;雷老师,17726682960

(二)竞标材料:

1.投标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及参与类似项目的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等;

2.投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辅助拍卖注册证书(复印件);

3.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拍卖方案:制作并提交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资质情况、宣传情况、付款流程和工作计划等拍卖服务)。注:本次拍卖涉及大型在建商业综合体的处置,报名机构需提供针对该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详细拍卖方案

5.参加中迪公司破产案辅助拍卖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6.报价方案(含计收标准及收取方式、时间,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买受人收取);

7.承诺书,至少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严格保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③配合管理人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行业规范进行资产拍卖等;④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⑤如果中标单位有无故暂停提供拍卖服务、逾期未对管理人作出的相关决定予以执行等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接受管理人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的责任;⑥不存在本公告所提及的不能;

8.投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    选聘程序、规则

(一)选聘方式: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择优+直选”模式确认选取辅拍机构,以报名单位过往的拍卖经验、人员配置、资质、工作方案和收费报价(需明确以物抵债等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报价需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渝高法〔2020132号)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作为计费依据,否则为无效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二)选聘流程:

1. 管理人拟定选聘中介机构办法后,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发布项目;

2. 竞选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上传响应文件,并向管理人提供密封的书面响应文件;

3. 评选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评分,评分将结合竞选机构对响应文件的现场陈述,但现场陈述不单独评分;

4. 评分第一的竞选机构为中选机构,评分第二的竞选机构为备选机构。选聘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选定结果告知被选定机构,并将选聘结果予以公告。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收取文件不退还。

(三)评选办法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由管理人主要成员2人、债权人代表1人、债务人1人、行业专家1人(由债务人属地政府推荐)共计5人组成,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竞选机构资质条件、业务能力、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限、报价情况等方面,于20241111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通过“择优+直选”的方式确定中选评估机构。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机构规模(20分)

1. 注册资本金(5分)

注册资金按照实缴资本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实缴注册资本金最高者得5分,每低一个名次扣减0.5分。以验资报告或实缴出资的银行回单为准。

2. 成立年限(5分)

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立年限最长者得5分,每低一个名次扣减0.5分。以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年限为准。

3.人员配置(10分)

3.1 机构人数(5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人数最多得5分,每低一个名次扣减0.5分。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人员素质(5分),本科以上学历,每个得0.5分,专科以上学历,每个得0.3分,本项累计最多得5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证加盖公章。

(二)业绩(20分)

1. 竞选机构自20211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破产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满分10分。(竞选机构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机构公章)

2. 竞选机构自20211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破产项目资产成交额达到1亿元的得5分,每增加1000万加1分,成交额低于1亿元本项得分0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及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机构公章)

以上业绩可重复得分。

(三)服务方案(30分)

1、整体服务方案(25分)

根据竞选机构提供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项目机构人员配置及安排、流程、宣传情况、付款流程和工作计划等拍卖服务方案等。

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优得25分,良得18分,一般得10分,差得5分,未提供得0分。

2、项目管理制度(5分)

根据竞选机构提供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评分,内容包含不限于:①行政管理制度;②人员培训制度;③人事管理制度;④财务制度;⑤人员考核制度;⑥人员保障制度等,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3. 不满足本选聘文件各项服务要求的,按照作废件处理。

(四)报价(30分)

对报价进行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总服务报价最低者得满分30分,报价高低按照报价的总服务价格排序,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机构报价相同,则可以并列排名。按照每低一个位次扣减5分的规则计算各参评机构的报价得分。

七、    签约时间

管理人将在评选出中介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与选定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选定的中介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若备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的,管理人将重新选聘其他中介机构并同时确定一家备选机构。

八、    违约责任

选定的中介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    特别事项说明

1.具体拍卖范围以每次拍卖时管理人委托为准。

2.本次服务费为包干价(含差旅费等),管理人不再支付其他的额外费用。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重庆中迪禾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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