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行权通知书

优先购买权行权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6-28 公 开 人:福建京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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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京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股权拍卖暨优先购买权人行权通知书

2025)京榕投资破字第07号

上海春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2024)闽09破申1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京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京榕投资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福建和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5 年314日,京榕投资公司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经查,京榕投资公司持有福建春天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春天置业公司”)10%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管理人将依法在淘宝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处置京榕投资公司持有的春天置业公司股权根据法律规定,你公司系春天置业公司的股东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你公司在2025年7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参与竞买。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参与竞买,亦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福建京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8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昶律师,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东路金鼎科技楼三梯五楼福建和厚律师事务所,电话:1395932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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