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龙展鸿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

关于贵州龙展鸿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

公开时间:2024-08-20 公 开 人:贵州龙展鸿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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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2024731日作出2024)黔0102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龙展鸿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龙展鸿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黔010224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管理人无法联系到龙展鸿公司,无法接管到龙展鸿公司的职工资料,故仅能通过向有关部门调查龙展鸿公司是否有欠付职工薪酬的情况。经查明,龙展鸿公司无欠付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职工债权的情况,故龙展鸿公司的职工债权为零。

管理人现将龙展鸿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自2024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职工若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需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明确具体异议的职工债权事项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满员工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对于有异议的职工债权,管理人经复核认为需要更正的,将予以更正;管理人经复核认为无需更正的,职工可以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吴律师

联系电话:1768402056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富力新天地17栋16层

特此公示!

 

 

 

 

 

贵州龙展鸿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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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管发003号 龙展鸿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一批).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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