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隆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重庆宏隆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8-06 公 开 人:重庆宏隆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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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2025)渝05破申309号民事裁定,受理重庆宏隆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2日作出(2025)渝05破254号决定,指定北京市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赵春晓为管理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81日,宏隆公司尚欠29位职工职工债权未支付,共计640,039.29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为充分保障职工债权人合法权益,正确调查职工债权,现对本批职工债权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2025年89日。

宏隆公司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材料及理由;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自收到不予更正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清单记载无异议。

特此公示。

附件:宏隆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重庆宏隆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8月1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仁汉律师,电话177 2303 8880;张竟风律师,电话139 8331 8108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锦嘉国际大厦10层康达律所


附件

宏隆破管〔2025〕21号-职工债权公示-宏隆公司破产清算案2025080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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