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海服装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上海服装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4-12 公 开 人: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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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4-3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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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上海服装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25日作出(2020)沪03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服装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城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033日作出(2020)沪0327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8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沪0327号之七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服装城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管理人现拟于2024430日通过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并通过书面方式表决相关议案,具体会议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430日(星期二)

二、参会方式:非现场方式,会议召开前3日管理人将需审议和表决事项的具体内容在信息发布渠道告知已知债权人

三、参会人员:依法申报债权的人、出资人。

四、信息发布渠道:

1)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

2)“协力破产清算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

3)各地区小业主代表;

4)各债权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管理人(pochan@co-effort.com)获取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

五、会议议程:

管理人将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过信息发布渠道发布会议资料。

管理人将在2024427日前寄送盖章纸质表决票原件至各债权人预留的送达地址。未收到盖章纸质表决票的债权人,请于202442810时至202442918时期间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见本通知末)补寄盖章纸质表决票或者使用管理人认可的表决票参与表决。

(一)2024430日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

(二)审议并表决相关议案(管理人将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过信息发布渠道发布具体议案内容);

(三)债权人在202451016时前回寄填写完毕的盖章纸质表决票原件,收件截止期限为202451716时。

六、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只接受管理人寄出的盖章纸质表决票原件回寄,债权人应按照表决票中记载的要求进行填写、签名或加盖公章。未收到盖章纸质表决票的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管理人补寄或通过管理人认可的表决票参与表决。债权人逾期未将表决票回复管理人,或以不符合标准的表决票回复的,均视为同意表决事项。

债权人如果变更送达地址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如果债权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不提供送达地址,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由此影响债权人参与表决权利,债权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管理人将在收集统计完毕表决票后及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协力破产清算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渠道向各债权人公告表决结果。

七、联系方式

1.对于本次会议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沟通、确认之处,请在工作时间与管理人团队成员联系。

2.对于债权人会议中相关事项有任何需要管理人答复或者需要与管理人确认的问题,亦可在债权人会议结束后通过下述途径以书面方式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收悉后会及时回复:

1)邮箱:pochan@co-effort.com

2)联系管理人团队成员

3)给“协力破产清算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留言

4)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5层,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服装城破产管理人团队(收)

 

上海服装城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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