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舜隆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召开公告

淮南舜隆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召开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8 公 开 人:淮南舜隆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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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2025)皖04023

本院根据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418日裁定受理淮南舜隆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舜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指定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南舜隆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舜隆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6月27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9号,联系人:廖律师,联系电话:18755114309)。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行使权利。舜隆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78日下午15时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地点若有变动,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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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皖0402破3号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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