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 0211 破 17号无锡市欣明换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印章、印鉴作废公告

(2025)苏 0211 破 17号无锡市欣明换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印章、印鉴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06 公 开 人:无锡市欣明换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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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于2025126日作出(2025)0211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无锡市欣明换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226日指定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穷尽办法,管理人未联系到欣明公司的股东及高管,未接管到欣明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等印章,也未接管到欣明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账簿、文书等资料。为保障欣明公司的财产安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欣明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等印章及上述证照自2025428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无锡市欣明换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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