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接管公告

管理人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河南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5次
  • 打印

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各股东及相关义务人员: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3日裁定受理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6 年 4 月 2 日指定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博爱县人民法院2026年4月3日指定河南永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就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接管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在破产清算期间管理人履行接管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职责。上述人员有妥善保管和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如你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主要财产、账簿及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你方将对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接管通知书》,特通知你方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2026年4月10日下午5时前)向管理人(地址:博爱县中山国际广场3单元5楼;邮政编码:454450;联系电话:15039169578张大军,15838979633郭建军)移交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如你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河南幸福家园商业有限公司:无法清算,相关义务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

1.1决定书.pdf 下载
1.2公告.pdf 下载
1.3受理.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