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汇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新野县汇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25 公 开 人:新野县汇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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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9-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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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 1329 破 11 号之一

      本院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作出(2026)豫1329破1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大法律师事务所担任新野县汇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并且由徐海州担任管理人负责人,新野县汇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8月30日下午5 时前,向新野县汇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司法局五楼河南大法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徐海州17637755222、1568815152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野县汇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野县汇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6 年 9 月 2 日 9 时 00 分在新野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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