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04-06 公 开 人: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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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世纪破管字第11-1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月4日作出(2020)渝05破申6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之光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1月8日以(2021)渝05破78号民事决定书指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世纪之光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世纪之光公司运营或资产价值,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尽快推动重整程序,现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

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工商信息

世纪之光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5日,系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6-1法定代表人为杨学忠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产品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光纤光缆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世纪之光公司注册资本为42200万元,出资股东为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95%)、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34.36%)、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9.48%)、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9.48%)、北京中科海通科技有限公司9.48%)、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3%)、深圳市商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4.22%)。

)项目情况

世纪之光公司在建PMMA、塑料光纤及核心通信器件和设备产业化项目,占地307亩,建筑面积约17万方。据世纪之光公司介绍,如全面、顺利投产,计划年产塑料光纤材料PMMA 240002000吨、22000吨生产线各一条),通过PMMA材料加工生产塑料光纤光缆80万芯千米(生产线20条),在光纤光缆应用领域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开发各种光通信模块和塑料光纤通信设备等。项目核心技术为中科院理化所PMMA、POF系列发明专利及世纪之光在工业化过程中获得的2项发明专利,具有突出的技术经济优势,项目主导产品PMMA、POF具有良好的进口替代市场前景。项目先后被列入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庆市新材料产业“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20152016、2017、2018年重庆市重点新材料项目。2016年获得国家重点建设基金1.45亿元支持。

(三)资产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大信渝审字【2019】第00018号审计报告,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世纪之光公司资产总额676,454,047.53元。主要资产为:工业厂房、机器设备、多项专利权、商标权等。

(四)负债情况

根据世纪之光公司账面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世纪之光公司负债总额417,801,899.00元。

上述负债数据仅供参考,现重整进程处于债权申报与审核阶段,最终债权确认金额以法院裁定为准。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一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能为世纪之光公司重整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4.对世纪之光公司所经营行业或相关产业熟悉,具备相关性,具备经营管理能力或有重整并购经验者优先。

三、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参与重整的投资意向书和保密协议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行业经验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世纪之光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4.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5.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6.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征信违法记录、无负有债务不能清偿情形的承诺函

四、投资人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1430

2.报名及邮寄资料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涉外商务区B3栋22楼  

联系人:王聪王明凡

联系电话:023-63515520;15683767510

电子邮箱:vita0716@163.com

3.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者,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并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

账号:31070101040014657

户名: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4.管理人将依据上述标准,在报名材料及尽调保证金实际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安排尽职调查;未入围的,管理人在审查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尽调保证金。

5.入围意向投资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2021530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对收到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遴选,《重整投资方案》经釆纳后,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重整保证金,重整保证金之规定由管理人与投资人另行规定。

6.管理人在以下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1)在2021530前投资人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2)投资人或管理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提出终止重整尽调、谈判事宜;

(3)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未经采纳;

(4)经釆纳的《重整投资方案》所对应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五、重要提醒

1.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简介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3.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4.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信息请与管理人联系。

 

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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