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6 公 开 人: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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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钱殷铮 联系方式: 1363653774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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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瑞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2376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2023731日作出(2023)沪01158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映瑞公司名下有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厂房及配套芯片生产的场务系统,由被誉为“中国芯片教父”之称的张汝京先生亲自设计。其中无尘车间两路供电、二次配系统等均具备相当高的规格和标准,具有很高的财产价值和重整价值。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是为了充分发现和识别映瑞公司的重整价值。管理人就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映瑞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映瑞公司成立于2010818,营业期限自20108182040817日,住所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鸿音路1889号。目前企业状态为确立。经营范围为开发、设计、测试及生产发光二级管、衬底材料及其相关配套零部件,组装氢化物气相外延设备(HVPE),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资本为9,523.31万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美元

1

北大青鸟思倍科技有限公司

8.4004%

800

2

北京晶瑞皓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4505%

900

3

北京朗瑞皓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4505%

900

4

北京青鸟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4505%

900

5

北京盛信润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9253%

278.6

6

宁波青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9257%

564.3

7

上海盛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562%

576.8

8

沈阳盛华岳天科技有限公司

32.5900%

3,103.7

9

皓腾有限公司 Bright Ascent Limited

15.7508%

1,500

 

(二)主要资产情况

映瑞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其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厂房)、机动车、应收账款、专利

1不动产

1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厂房)基本情况

映瑞公司名下不动产坐落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鸿音路18891-10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号为泥城镇9街坊9/9宗地面积为98,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坐落于鸿音路18891-10幢,房屋类型为工厂,房屋用途为厂房,建筑面积共计19,163.85平方米

2权证取得情况

2011111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与映瑞公司签订了沪规土资(2011)出让合同第1号(1.0版)《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映瑞公司受让位于临港重装备产业区H2403-A地块:东至鸿音路(Y5路)绿化带,南至两港大道绿化带,西至鸿音路(Y5路)绿化带以西约264 米,北至规划 D51路中98,000.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映瑞公司于2011813日取得前述地块的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字(2011)第218786号)

映瑞公司于2011130日,取得用地位置为临港重装备产业区H2403街坊、名称为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LED产业化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11222日取得该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于2011524日取得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验收合格后,映瑞公司于201516日取得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并于2015222日取得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2015)第202832号)。

根据20231017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坐落于鸿音路18891-10,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为94,000平方米,使用期限自201136日至206135日止,房屋建筑面积19,163.85平方米,具体房屋信息如下:

幢号

部位

建筑

面积(平方米)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层数

房屋类型

房屋结构

产权来源

竣工

日期

18891

11夹层

9775.36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1

1层变电站

396.97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1

1层柴油发电机房

94.06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1

1层车间变电站

259.21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2

全幢

755.55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3

全幢

158.85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4

全幢

139.74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5

全幢

598.72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6

1_5

6387.23

0.00

5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6

1IT电脑中心

78.89

0.00

5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7

全幢

372.19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8

全幢

30.58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9

全幢

15.60

0.00

1

工厂

钢混

新建

2015

188910

全幢

100.90

0.00

1

工厂

钢结构

新建

2015

房地产抵押状况信息如下:

抵押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登记证明号:沪(2017字不动产证明第14084404号;备注:最高额抵押,最高债权限额:13000万元,债权发生期间:2017-10-252024-10-24

抵押权人:瑞泽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登记证明号:沪2017浦字不动产证明第14084407债权数额:162,50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2017-10-252022-10-24;备注:此抵押物仅为租赁合同主债权16250万元中的10200万元作担保。

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信息如下:

序号

限制人

限制方式

限制原因

限制文件编号

限制起始

日期

预计结束日期

注记信息

备注

1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正式查封

协助查封

2019)京02民初405

2019-7-9

2025-6-10

2022-06-10续封,原限制失效日期[2022-07-09]

 

2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轮候查封

协助查封

202001执保155

2020-10-28

/

 

轮候查封期限为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3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轮候查封

协助查封

2022011798

2023-3-29

/

 

轮候查封期限为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4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轮候查封

协助查封

2022011378

2023-5-24

/

 

轮候查封期限为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5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轮候查封

协助查封

202303执保662

2023-8-4

/

 

轮候查封期限为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三年

裁定案号:202303民初190

房地产预告登记状况信息(房屋建设工程抵押信息)如下:

房地产坐落鸿音路18891-10;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部位:999登记证明号201415019725债务履行期限2014-4-282019-4-2备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临港建2011FA31003520110783

3)不动产评估情况

202426日,上海八达国瑞联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拟破产清算事宜所涉及的委估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委估建筑物及附属物市场价值为人民币97,123,993.60委估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人民币158,338,128.00元。

4厂务系统优势

映瑞公司名下的上海市浦东新区鸿音路18891-10幢工业房地产是映瑞公司与上海临港集团在上海临港产业区打造LED产业化示范基地,该工业房地产的开发和建设均以专业的集成电路系统的标准建设,厂房由被誉为“中国芯片教父”之称的张汝京先生亲自设计。其中无尘车间两路供电、二次配系统等均具备相当高的规格和标准

映瑞公司厂务系统配套芯片生产,配有高规格和高标准的无尘车间,可以控制制造环境保持相对恒定的温度与湿度,提高产品品质。厂区内18895幢系两路供电的标准半导体厂房

2机动车

映瑞公司名下共计9辆机动车,基本信息如下

编号

号牌

品牌

状态

1

KE9122

奥德赛牌

正常

2

L23126

丰田牌

违法未处理

3

BR2703

金龙牌

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

4

K38037

骊威牌

逾期未检验

5

K38099

骊威牌

逾期未检验

6

MJ1711

奥迪牌

正常

7

L00192

夏朗牌

正常

8

KF6508

雅阁牌

正常

9

BL5743

白象牌

达到报废标准

上述车辆的产权证书、行驶证、钥匙等材料齐全,其中编号为1678的车辆可正常使用,所有车辆车牌均未注销可继续使用车牌或领取退牌额度单进行委托拍卖。

202426日,上海八达国瑞联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拟破产清算事宜所涉及的委估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上述车辆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60,307元。

3应收账款

2024815日,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上咨其他专项12024)第395号《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调整,映瑞公司应收款共计人民币1,002,990,540.16元,164户,其中应收账款人民币54,670,871.28元,49户;预付账款人民币11,127,693.62元,67户;其他应收账款人民币937,191,975.26元,48户。

    4、专利

截至破产受理日2023731日,映瑞公司名下仍在有效期内的专利16项,实质审查专利1项。2024815日,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上咨其他专项12024)第395号《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确认16项专利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447.25元。

(三)主要负债情况

1、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41014,管理人共收到62户债权人申报的73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246,871,639.71

2、债权审查情况

1)经浦东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情况

浦东法院2024142024924日分别作出(2023)沪011580之一民事裁定书2023)沪 0115 80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共计裁定确认映瑞公司71户债权人的73笔债权,债权金额共计2,021,459,693.42元,其中担保债权金额为510,112,502.4元,职工债权1,268,356.18元,社保税收债权49,758.5元,普通债权1,492,917,123.61元,劣后债权17,111,952.73元。

2)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情况

截至20241014,管理人审查确认1户债权人的1笔债权,涉及债权金额共计2,309,912.44元,其中普通债权2,309,912.44

3)待定的债权情况

截至20241014,管理人暂缓确认1户债权人的1笔债权,涉及债权申报金额182,793,069.13元,其中担保债权182,793,069.13元。

 

二、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预招募公告所列明的映瑞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3、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投资映瑞公司的邀约。

4、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支付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尽职调查/投资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5、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支付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除非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明显优于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否则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将可以直接被确定为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重整投资人。

6、若本次预招募有不少于两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则前述意向投资人将与重整程序内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一同参与后续遴选程序。

7映瑞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映瑞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8、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

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资金实力

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映瑞公司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

3、产业实力

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与意向投资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公司应具备足够的产业实力开展芯片生产业务。

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与意向投资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企业应具备与映瑞公司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知名芯片生产企业或主业围绕设计芯片生产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第1项条件,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2项条件,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3项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及后续正式招募。

 

四、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121418时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发送的邮件被邮箱拦截的,以拦截信息中所确认的收件时间确认是否超过报名时间。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由牵头方负责提交报名材料或分别提交材料。分别提交报名材料的,以最后一名联合体成员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并应在每一联合体成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如同一联合体分别提交的报名材料中有内容存在差异或不一致之处,管理人将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有利于形成重整计划草案作为评判标准进行确定。

如意向投资人无需开展尽职调查的,可于202511318时前直接提交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如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并获得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广场7

联系人:律师

联系电话:13636537745

电子邮箱:yinzheng.qian@mhplawyer.com

3、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盖章)。

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盖章)。

3)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映瑞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或重启生产经营方面的优势。

4)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其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6)保密承诺函(盖章)。

意向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初步筛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后2个自然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2个自然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报名材料通过审查的,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所确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下文涉及送达事宜的均以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确定的信息为准),通知其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人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按时足额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映瑞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1318时前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各意向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尽职调查工作期限。

(四)提交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在尽职调查完成之后,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于202511318时前将重整投资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意向投资人发送的邮件被管理人邮箱拦截的,以拦截信息中所确认的收件时间确认是否超过提交时限。如未在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重整投资方案中除报价外,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信息、股权结构、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投资报价方案、交易结构、偿债方案及未来生产经营方案等。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与意向投资人就重整投资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意向投资人应同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此前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未202511318时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的竞选资格。

(五)遴选评审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中不进行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如映瑞公司得以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则管理人将于浦东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在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程序中通过正式评审的方式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六)保证金的处理

1、清算程序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之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本金。

如有不少于两名意向投资人在本次招募过程中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之后,因不涉及《投资意向书》的签署,在参与正式重整投资人评审之前,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本金。意向投资人最终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在管理人发布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本金。

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时,各联合体成员可按照其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内部投资份额的比例支付保证金,但应确保投资人联合体作为整体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投资人联合体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投资保证金之后、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有联合体成员退出投资人联合体的,其他联合体成员需按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内部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补足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及其他联合体成员补足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无息返还退出成员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但联合体仍须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该联合体自动丧失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2、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

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如在重整程序中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如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系以联合体方式报名,联合体成员无故退出的,没收其已经支付的投资保证金。其他联合体成员需按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内部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补足投资保证金。同时,联合体仍须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该联合体自动丧失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管理人预招募/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浦东法院的监督。

 

特此公告。

 

 

                                     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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