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湖南绿大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湖南绿大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公开时间:2025-11-27 公 开 人:常德鑫源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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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安 乡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湘 0721 破 4 号之三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本院根据湖南绿大地生物药业有限 公司管理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湖南绿大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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