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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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瑞阳强清字第9号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作出(2024)豫0185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或“瑞阳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30日作出(2024)豫0185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担任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称“清算组”)。经登封市人民法院同意,清算组定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签到时间

会议签到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开始线上签到。

二、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三、会议测试时间

会议测试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四、会议形式

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通过“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

五、主要议题

详见《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但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原则上每家债权人仅限1人参会。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另行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可会前或会后书面行使表决权。

清算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三号楼七层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铭,电话:15803882569。

特此公告。

 

 

                 嵩阳瑞阳(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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