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8 公 开 人: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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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6日裁定受理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定于2025年812日下午14:00,采取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程为审议表决:一、核查新申报债权;二、《关于垫资启动追究股东清算责任的议案》”。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28日通过EMS邮政快递、e破通短信、电话、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途径,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参会,并于会前将需要核查的《债权核查意见表》及需要表决的议案邮寄给各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如对《债权核查意见表》中记载的债权金额或债权性质有异议,应于2025 年8月17日下午18:00之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说明异议事项及事实与理由和法律依据,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债权人应在2025年8月13日24:00之前以书面形式对议案作出表决,逾期未表决的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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