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05-21 公 开 人:福建联合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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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06-0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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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星融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知书

 

福清市星融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0123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清法院)作出(2020)闽0181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余健申请福清市星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融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1215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0181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原名为福建联合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福清市星融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就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如下:

议题

1.对福清市星融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核查;

2.对《福清市星融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书面表决;

3.对《关于不起诉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不履行配合清算义务损害赔偿责任的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形式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采用非现场书面表决方式,债权人根据要求填写、提交《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并最迟于2023年6月6日前通过当面递交、邮寄递交方式将表决票提交管理人。

表决票提交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2109单元福建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许昇、刘春龙

联系电话:18506082667、18259080808。

特此通知

福清市星融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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