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对外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对外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27 公 开 人: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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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高红漫 联系方式: 15274260983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2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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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2022)华青破管字第F-17号

                                                                                 

公开对外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1年11月15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4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2年12月5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481破1-2号决定书,指定常德新希望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衡阳市富华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债务人有效资源,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整体清偿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债务人资产状况、负债情况、债务人的行业特性和现实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华青公司财富广场项目重整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华青公司概况

(一)债务人的工商登记情况

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曾用名:湖南省益瑞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81567655358K,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住所:耒阳市蔡子池办事处西关居委会大桥路98号,法定代表人:文小琳,公司股东:林美群、谢致荣,其中林美群认缴出资1530万元,持股比列51%;谢致荣认缴出资1470万元,持股比列49%。登记机关: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城镇化建设项目。

(二)第一期已建成的项目情况

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财富广场”项目位于湖南省耒阳市金山路与大桥路交汇处,项目于2012年年初开工,于2021年11月15日被耒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目前已建部分建筑面积约72000㎡,其中负一层、负二层停车场,已建车位169个,面积为7737㎡,地上一层至五层商业,建筑面积18720㎡,AB两栋住宅六至三十一层共390套,建筑面积约39156㎡,C栋公寓六至二十二层119套,建筑面积约6315㎡。

(三)第二期未开发的项目情况

未建设待开发土地占地5.63亩,规划容积率6.0。债务人欠付耒阳市城农投公司土地价款约400万元,已动迁但未安置拆迁户临街门面约607㎡、住宅约13030㎡,欠付拆迁户的过渡安置费用约744万元。

为有效利用破产财产,管理人经向法院、政府各职能部门汇报后,初步设想是提高容积率(增加土地产出)增容费按棚户区改造政策土地出让金“全征全返”的方式予以达到全额免除。惠免方案已获政府初步认可,投资人在进场前或进场后均可进一步与耒阳市人民政府协商。关于容积率规划的调整及惠免政策,以耒阳市人民政府的最终决定为准。

 

二、竞选投资人资格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注册的合法企业均可参与竞选。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二)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

2、意向投资人证照资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报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3、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4、保密承诺函。

5、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承诺书。

(三)项目资料查阅方式

意向投资人按本公告第五项要求足额缴纳竞选保证金后,可在管理人办公地点现场了解债务人具体情况或查阅有关资料和文件,但禁止转阅。

四、评标时间:本公告期满7日止

五、竞选保证金

所有参与竞选的投资人报名时,需向管理人帐户缴纳竞选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方可取得竞选资格。如竞选成功,保证金可转为投资款;如竞选未成功,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六、招募方案

(一)投资收益

在耒阳市人民法院及华青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采用密封式投标方式公开竞选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根据财富广场项目现状,投资“财富广场”第二期建设项目获得不固定投资收益

(二)招募流程

为保障债权人利益,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填写购买第一期资产并用于捐赠清偿第一期债务的金额(下称“捐赠金额”),密封后交管理人,在法院工作人员、债委会成员的监督下,管理人现场拆封公布意向投资人填写的捐赠金额,以最高捐赠金额确定重整投资人,排名第二的竞选投资人为备选投资人。如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竞选投资人填写的捐赠金额一致,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中一人。被选定的重整投资人要对未获受偿债权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注:未获受偿债权主要指第二期拆迁户债权,第一期债权根据《重整计划》受偿方案受偿,未获清偿的债权人不带入第二期受偿

(三)招募的标底

招募的标底设定为800万元。(招募标底即为前述所称捐赠金额)

七、竞选事项

1、竞选成功的投资人,在竞选结果公布后七日内(含节假日)交仟万元人民币至管理人人民法院监管的指定帐户,如不按期交纳则视为中标投资人违约,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管理人重新竞选投资人,新投资人进场投资资金低于原投资人进场投资资金的部分由原投资人补足差额。  

2、因投资人不能按期投入资金,竞选保证金及投入资金不予退还,由排名第二的投资人继续投资或另选投资人。

3、竞选成功的投资人在交清款项后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书》。

八、竞选成功投资人的投资款及投资回报

1、投资人的投资款以汇入管理人专用账户或人民法院监管的指定帐户为实际投入金额(含分批次投入)。

2、竣工验收达标后的房产按照耒阳市住建局制定的补偿标准优先分配给拆迁户,剩余部分作为投资回报,所涉税款、规费各自承担。

3、一期已建成的资产不用于二期抵押,投资人自负盈亏。

九、特别申明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对重整投资协议书的约束力;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以及管理人在后续接访、磋商中提供的信息只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亦不构成任何形式、任何方面的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组织尽职调查,自主预判,并自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2、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材料不实,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3、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公开竞选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竞选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华青公司能否执行《重整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华青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耒阳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则管理人自耒阳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华青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投资款,本次招募相关事项自行终止。

5、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十、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大桥路98号财富广场项目部

联系人:肖洵   联系电话:18973416975

 

意向投资人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

 

 

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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