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郫县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采取公开比选方式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川郫县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采取公开比选方式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3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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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郫县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比选方式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023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根据潘江、罗启元、高成双、高德贵、李显益、刁先洪、刁先太、骆德跃、杨林贵、杨忠锐、肖义成、刘志全浙江奥德华汽配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0117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郫县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离合器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4118日作出202401179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推动离合器公司破产清算案进程,对债务人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财务审计机构为离合器公司破产清算案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离合器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四川郫县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4720329429P

法定代表人

李升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0113

营业期限

20000113日至39990101

登记机关

郫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

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通港路189

经营范围

离合器制造,装配,螺栓,内燃机零配件。

二、参选条件

1.入选《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现行有效)且入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单;

2.报名机构取得审计专业服务资质证书。

3.审计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要有相关行业的破产审计的经验,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须有三家以上破产项目成功经验;

4.报名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业务熟练、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5.与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工作内容

1.离合器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分析偿债能力,并出具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协助税务清算与测算;

2.离合器公司破产程序提供清算会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会计事项,如清算财产、清算债权、清算净资产、清算损益等,进行确认、记录和报告;对破产程序期间的资金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提供记录及账务处理服务;

3.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等进行解释、说明;

4.完成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机构参与人员要求

1.审计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三年;

2.审计机构应当提供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人员配备规模、相关行业审计经验、工作方案及报价等事项选定财务审计机构并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备案。对于报名未中选的机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专业服务费用

1.本次比选具体报价方式详见参选文件格式

2.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如财务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若财务审计机构在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或工作不敬业,管理人或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有权予以更换;

5.财务审计费用在本案进行第一次债权分配时全额支付。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及纸质版参选文件(一式两份)。参选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参选机构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保密承诺书

4.比选承诺书及报价;

5.参选机构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参选机构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破产项目等审计工作经验、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7.参选机构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及荣誉的证明材料;

8.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职责分工;

9.参选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10.参选机构及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担任本案审计机构的情形的说明。

申报机构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顺序编制比选文件,如因参选机构未按照上述顺序编制比选文件导致漏评错评的,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责任后果。

八、评审方式及评分标准

管理人将综合考量参选机构的机构规模、团队建设、工作业绩、工作思路、初步报价等因素,根据评分标准评选确定第一顺位为中选机构,第二顺位为备选机构。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纸质申报文件应于202411151700之前提交到离合器公司管理人处,申报文件一式两份,应当一并进行密封。邮寄提交的,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未报名参选。同时还应在期限内向离合器公司管理人邮箱发送电子版申报文件,未发送的视为未报名参选。

2.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G5楼。

3.联系人:李花,电话:15928857304;康轩,电话:13699020915,管理人邮箱:pxlhqglr@faxianalaw.com

特此公告。

四川郫县离合器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十三

 

 

附件:部分参选申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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