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星木业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上海东星木业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1 公 开 人:上海东星木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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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告

根据上海星火鸿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725日裁定受理上海东星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作出(2025)沪0115强清152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2587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东星公司清算组。

东星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4联系人:冯澜联系电话:021-23281709,邮箱:Lxpcqs25@163.com)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东星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东星公司或股东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上海东星木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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