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拓商贸有限公司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广西信拓商贸有限公司 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0 公 开 人:冷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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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冷秀明 联系方式: 1557718409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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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2019)桂01破申7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广西锦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广信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拓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1年2月4日作出(2019)桂01破申70号《决定书》指定广西三力汉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扶信拓商贸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信拓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2025年3月27日,南宁中院做出(2021)桂01破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受理信拓公司出资人谭锦文对信拓公司的重整申请,裁定自2025年3月27日起对信拓公司进行重整。为了有序推进破产重整工作,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采取公开招募方式招募债务人的重整投资人。为使意向重整投资人了解债务人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债务人的信息,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信息的承诺和保证。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对债务人进行考察和尽职调查,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财务资料、评估资料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可在缴交保证金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保密协议》等文件后索要。

(三)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电话报名。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认真细致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规则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二、信拓公司基本情况

(一)项目来源-一手商品房且无查封抵押

信拓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购买广西锦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锦业·锦城小区1#楼一至四层整层商场(下称该项目),为第一手商品房,项目备案登记的合同总价款为162,609,120.00元,该项目已经全部备案至信拓公司名下,但尚未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目前仍然登记在广西锦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无查封抵押情形。

该项目于2013年8月19日消防验收合格,于2023年10月16日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广西锦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将该项目交付给信拓公司使用。

(二)项目面积-项目框架方正且使用面积大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共计18067.68㎡。其中,套内面积共计17664.39㎡,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403.29㎡;每层商场面积为4516.92㎡。

(三)项目现状

该项目仅仅做了一点点改造即中庭部分的改建,改建尚未完成。项目现处于毛坯状态,未开始装修使用,更无装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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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位置-位置及商业价值优越

 该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中心广场西侧八一路与广雅路交汇处,项目占地26417.56㎡,是锦业集团投资新建的集金融、商务、休闲广场、时尚购物、高尚住宅为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该项目共2栋高层建筑,1#、2#高30层,地下两层车库,地上四层商业裙楼。住宅建筑面积32400㎡,位于1#、2#楼的5~29F,住宅户数325户;商业广场面积30001.8㎡,位于1#、2#的1~4F裙楼;市民集散广场6700㎡;有地面停车位约70个,地下负2F车库有停车位600个左右,地下车库负1F平时为车库,战时为六级人防区。

项目雄距柳州中心黄金地段,紧连人民广场,汇聚金城最旺人气的龙城核心商圈,临近柳州文化艺术中心、地王新天地以及柳州博物馆,独享城市高端消费人潮,集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城市商业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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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评估及处置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聘广西国之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估,该项目以2020年1月1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696.55万元。

管理人于2022年11月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整体拍卖了该项目,起拍价为101,572,400.00元,最终因无人竞拍而流拍。

三、信拓公司拟采取的重整模式

(一)出售式重整

由投资人出资,一次性买断信拓公司现有资产(可以参照信拓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分期分批支付重整资金,分期付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出售重整所获得的收益由管理人依法清偿给债权人,债务人的股权则一次性转让给投资人,即债务人的出资人的股权则予以清0。此种重整模式下,投资人不承担任何债务。

(二)托管经营

由投资人组建经营团队,在管理人的监督下,闭环式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将项目完善以达到销售条件、营销、办证、物业管理等内容,届时根据与管理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投资人自定重整投资模式。

以上是管理人提出的重整模式,投资人可以灵活运用,可以完全采纳其中一种,也可提出结合性的重整方式,还可以提出其他更优的重整方式投资重整。

四、招募投资人资质要求

(一)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良好,要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项目进行投资,需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五、为了优中选优,敬请意向重整投资人特别关注以下的加分事项。

(一)具有优质的商业信誉和实力,有过重整投资中标案例特别是带有商场的房地产重整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均可,是投标企业投资或投资企业股东曾经的投资中标案例均可),在评比时予以加分。

(二)具备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托管业务经验以及营销团队优秀案例且获得较高评价的,在评比时予以相应加分。

(三)托管经营模式下,能引进知名、优质的商业者且托管期限不超过两年的,在评比时予以相应加分。

六、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第一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5年5月30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人意向函》。

第二步:管理人收到报名时即预资格审查,并与合格的意向投资人签订《尽职调查风险告知书》、《保密协议》,签订上述文书后的意向投资人机构即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按照意向投资人的要求提供一切协助之方便以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之需。

第三步:所有意向投资人必须在2025年6月10日18:00前,完成尽职调查(不做尽职调查的不影响投标)并投标,投标时应提交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对重整投资方案和投资金额应予以密封)。【直接投资共益债无需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仅密封投资金额和收益即可】

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投资人主体资格和联系人的资料。

《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要求,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说明、资金实力(包括近三年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含银行咨询证明、资产证书和从事房地产项目的成功案例)证明;

2、负责本项目的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

3、重整的理念和主要重整要点;

4、重整期限及完成工程工作节点方案;

5、违约责任的意愿承担;

6、明确投资人拟投资的金额、资金来源以及收益、报酬的方式方法;

7、意向投资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四步:若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标书符合管理人保存的基本标底的,经商谈后则可以直接中标;若有多家投资人报名,则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6:00,在南宁中院监督下,由管理人邀请债务人代表和部分债权人代表与管理人一起,在管理人指定办公场所(届时管理人将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共同开标、评标,并根据各个投标内容按综合评标方法进行评标(为了公平公正,综合评标办法,由管理人制定,在开标前报法院存档备用)。最后得分最高者中标,最高两名同分数者投资金额高者中标,得分第二名者为备选单位。

第五步:由中标人按照管理人通知缴纳履约保证金,再与管理人签订《信拓公司重整投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开展重整投资相关工作。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提交投标书即《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三份(均需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对重整投资方案和投资金额应予以密封,并直接送达管理人,拒收邮寄标书。

2.投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8:00。

3.投标地点及联系人

(1)投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15楼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冷秀明15577184090(微信同号),彭荣汉13807715649(微信同号)。

4.特别说明:错过报名时间未报名但仍有意投资重整的企业,可以在投标期间内直接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和提交《重整方案》参与重整投标。

5.意向重整投资人中标保证金100万元的缴付与返还和签订投资合同。

(1)经开标,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中标之日,管理人即发出《信拓公司重整投资人中标通知书》(先电话和微信通知,过后再邮寄书面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接收该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缴付中标保证金100万元给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支行;账户名称:广西信拓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45006010071266689】。

特别声明:逾期不交或不交足中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则取消中标资格,管理人将通知备选机构中标或重新招标(若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投标)。

(2)意向重整投资人交保证金后10日内,应提交《信拓公司重整投资合同》(草稿)给管理人审议。管理人收到《信拓公司重整投资合同》(草稿)后,管理人将尽快与意向重整投资人商定信拓公司重整投资合同》。

(3)经召开债权人会议后,南宁中院不批准《信拓公司重整计划》/《信拓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或《信拓公司重整投资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5日内,管理人将中标保证金退还(无息)给重整投资人或按《信拓公司重整投资合同》的约定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4)如果意向重整投资人不愿意签定《信拓公司重整投资合同》,视为严重违约,管理人将不退还中标保证金给意向重整投资人,并由管理人与备选意向投资人商议重整事宜。

6.特别提醒:投资有风险,重整投资人应按约定缴付相关款项给管理人,并自行承担和享有重整期间经营的债权债务。

八、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中所列信拓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不视为管理人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2.本公告内容对所有参与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具有同等效力。

3.本招募的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是综合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4.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广西信拓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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