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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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11-11 公 开 人:简阳市伟业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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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公告

简阳市伟业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简阳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金牛区爱美森家具经营部的申请,于2024920日以2024)川0180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简阳市伟业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72024)川0180破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律治律师事务所担任简阳市伟业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展各项清算工作。

请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具体需要办理移交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财产及相关凭证;

2、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职能部门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

3、公司历年财务报表、财务账簿、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

4、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授权密码等资料:

5、有关公司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6、公司的其他重要资料),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并配合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 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 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 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 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对于怠于履行移交义务导致清算无法顺利进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之规定,债权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有责任的清算义务人对简阳市伟业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简阳市伟业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川律治律师事务所代章)

                       20241111

管理人联系方式:13908056537(律师)18108225638(赵律师)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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