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赛昂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限期取回公告

深圳市赛昂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限期取回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01 公 开 人:深圳市赛昂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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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限期取回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2019)粤0306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赛昂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2020)粤0306破3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赛昂公司管理人。

2022年7月29日,赛昂公司股东张晨于东莞市裕民街5号向管理人移交了9台视觉检测设备(详见附件1)。为依法审慎管理处置财产,维护财产权利人、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若对上述设备权属有异议的,请财产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取回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财产权属证明。逾期无人向管理人申请取回或虽申请取回但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其享有相应财产权利的,上述设备将作为赛昂公司财产,由管理人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昂精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

附:

1.设备相关照片;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樱元,18026952097;周志芳0755-2266158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9楼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


附件

赛昂破管函﹝2022﹞1号 财产限期取回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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