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11 公 开 人: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013次
  • 打印

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1030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904破申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柏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2023119日,大丰法院作出(2023)苏09045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审慎、严谨、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将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现将公开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颐柏公司成立于2019725日,法定代表人:杨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范围:热处理科技、清洗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工业电炉、热处理设备、清洗设备及配件制造、安装、维修、批发、零售;金属压力容器、汽车零部件制造、热处理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机构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颐柏公司所有热处理设备半成品、配件进行评估,向管理人出具评估报告设备目前存放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管理人未接管到关于设备的具体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相关数据材料或者相关合同

)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具备事待评估资产对应的评估业务资格,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与管理人、债权人、颐柏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转委托。

提交评估报告的时间要求

评估机构应在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后7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按要求提供书面报告

费用支付

)在同等条件下,管理人将依据报酬报价作为确定机构的主要因素。

)评估费用属于破产费用,按照先工作后付费的原则,在破产财产处置变现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遴选申报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评估机构简介、本次评估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名单、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简介及评估工作经验等

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以及评估人员的资格证书

评估方案、工作计划、预计评估期限

参与破产重整或清算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

书面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本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七、遴选申报资料的提交要求

申报资料由申报机构最迟应于202411717点前提交

提交的资料为纸质版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

提交的资料应当密封处理

申报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评审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和评定最终择优确定评估机构后管理人将直接通知被选中的评估机构,由管理人与入选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所提交材料。

申报资料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发区未来科技城D112层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倪进15195143852

 

 

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一月十


附件

盐城颐柏热处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