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注册资本通知书(锦大)

追缴注册资本通知书(锦大)

公开时间:2025-07-27 公 开 人:扬中锦大纺织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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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锦大破管字第010

熊利明

因扬中市人民法院202559日作出(2025)苏1182破申16事裁定,裁定受理扬中锦大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大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5529日作出(2025)苏118216号决定,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张茂诚担任管理人的负责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你为扬中锦大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8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认缴方式为:货币,你应当204185前按期足额缴纳上述出资。扬中锦大纺织品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

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你上述出资义务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尚有人民币28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你当缴纳全部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通知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管理人缴纳上述未缴出资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数额、形式等有异议,你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扬中锦大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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