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07 公 开 人: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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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各位债权人: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四川腾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双流腾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华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次债权会议2024年4月2日召开,表决期限已于20244月9日届满,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表决事项及规则

(一)表决事项:

《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

(二)表决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事项《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表决事项方为通过。

二、参会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上表决方式,截至2024年4月9日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次债权会议表决期限届满之时,实到有表决权债权人43家,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7,051,584,386.48,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8,247,992,924.64元)的比例为85.49%。

三、表决结果

表决同意《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的债权人共26家,占出席会议的对该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家数的比例为60.47%,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共计5,471,798,126.37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8,247,992,924.64元)的比例为66.3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次债权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管理人

2024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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