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土壤污染状态调查检验检测机构的公告

关于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土壤污染状态调查检验检测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4-24 公 开 人: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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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土壤污染状态调查检验检测机构的公告

 

2020)金旺达破管字第72号

2020年5月8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旺达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5月14日指定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金旺达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2年1月7日,法院依法裁定宣告金旺达公司破产清算。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的进展,应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的要求,经与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选聘土壤污染状态调查检验检测机构。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0日,注册资本为壹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开平,住所地为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城东工业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生产及销售、石油制品(除危险品、成品油)销售。

二、土壤污染状态调查地块概况

此次土壤污染状态调查对象为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的九城国用(2013)第30号土地,该土地位于九江市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3号地C3地块(规划三路以东、规划四路以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8496.03㎡。该地块原建设项目为20万吨/年液化石油气芳构化生产项目,2013年4月经江西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试生产,试生产仅半年时间后停产,未取得正式生产许可。

三、报名条件

1、在江西省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2、至少具备土壤污染状态初级调查阶段土壤污染风险筛选的45项必测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具体污染物项目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标准号标准号:GB36600—2018)。报名机构需独立完成检验检测工作,不得再委托,不接受两个及以上的机构联合申报;

3、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少于3人,能够投入2名经资质认定部门批注的授权签字人常驻本项目提供服务,参与本项目的授权签字人在近三年从事过三件及三件以上土壤污染状态调查检验检测工作经历。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利害关系。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批准授权签字人及领域表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检验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近三年参与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参与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经验,项目组团队人员组成;对本次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服务承诺及报价等;报价方案需分阶段分工作项目进行报价。以上需提供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5、载明参与本次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书面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认可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利害关系,所提交的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7、检验检测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标题列明“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土壤污染状态调查检验检测机构竞聘文件”,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资料需提交一式三份。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联系人、法院监督人

1、报名方式:直接递交或邮寄给管理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30日17时前;直接递交方式为管理人收到递交材料时间为准;邮寄方式为材料寄件时间为准,材料寄出时需电话联系管理人查收;

3、报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柴桑国际中心B座717-718室;

4、报名联系人:万娟,18179231612

5、监督单位及监督人: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陈法官,监督电话0792-8570172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将会同人民法院、专家团队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质要求的候选单位再通过报价、业绩以及工作方案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两家机构,得分最高的一家为此次金旺达公司土壤污染状态调查检验检测机构,另一家为备选机构。

七、特别提示

1、本次参与竞选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报价为包干价格,即报价包含所有人力、材料、差旅、调查、取样、检验检测、聘请专家并组织专家评审、上报环保局等所有费用,管理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土壤污染状态调查费用支付时间,由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该费用需要待破产财产变现后予以支付,具体支付时间由管理人决定。

3、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18179231612,0792-8130171。

   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0424

附:1、受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3、宣告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

4、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拍卖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函》。

附件

附件1:受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附件3:宣告破产的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附件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4: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江西金旺达石化有限公司拍卖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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