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再次公开遴选投资人的公告

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再次公开遴选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2-23 公 开 人: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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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3-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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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再次公开遴选投资人的公告

 

2018824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6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广集团”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18)川062-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广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重整各项工作。

金广集团前身为始建于1990年的金口河金广冶炼厂,1996年改组成立金广集团,并于199649日在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现住所地四川省广汉市苏州路1号。金广集团及下属公司是集不锈钢制造、铁合金冶炼于一体,西南地区唯一的拥有完整不锈钢产业链的民营企业集团。受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金广集团资金链断裂,企业经营面临一定困难。为了有效盘活金广集团的存量资产,支持企业未来的长期发展,需要通过引入投资人的方式向公司注入资金,协助公司完成重整。为保障投资人的引入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接受各方监督,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引入及确定投资人。

2019222日,管理人首次发布公开遴选投资人公告,正式启动投资人遴选工作,截至报名截止期限,仅一家意向投资人正式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在之后正式以意向投资人身份参与金广集团重整工作。但由于主要核心关联公司钢铁产能指标面临国务院有关部门核查一事影响,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意向投资人仍未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基于上述情况,为确保金广集团重整工作的有效推进,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为了有效盘活金广集团的存量资产,支持企业未来的长期发展,需要通过引入投资人的方式向公司注入资金,协助公司完成重整。为保障投资人的引入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接受各方监督,管理人决定再次打开金广集团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报名通道,鼓励其他意向投资人参与报名,继续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引入及确定投资人。

为使各参选人对金广集团实际情况有所了解,并同时明确遴选原则、条件、规则及流程等有关内容,便于参选人进行参选,管理人制定了《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人遴选文件》(以下简称“遴选文件”),遴选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人均同等适用,并具有相同效力,各参选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管理人处领取遴选文件。

在领取遴选文件后,各参选人最迟应于2024325日下午18:00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根据遴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主体资格文件,并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如届时无人报名,同时前次遴选程序的参选人仍未按照本次投资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将依法取消其参选人资格。

此外,为了确保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1.对投资人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2.协助投资人参与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和修改,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公开披露和征求意见,接受各方的监督和建议。

4.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与投资人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

同时,管理人也提醒各参选人注意以下事项:

1.参选人应充分了解金广集团的实际情况和风险因素,理性评估自己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2.参选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操作。

3.参选人在提交资格文件时,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参选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确保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

希望各参选人能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遴选文件的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和要求后做出理性的决策。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四川金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0205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律师、宋律师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苏州路北二段1号金广集团

电子邮件:liubo5@cn.kwm.comsongkai1@cn.kwm.com

电话:1818050637816679097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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