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

关于执行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5-10-11 公 开 人: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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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情况通报

 

全体债权人: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城法院)2023年10月19日作出(2023)鄂0684破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7日作出(2023)鄂0684破7号之决定书,指定湖北崇法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4年123日,宜城法院召集召开宇帆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对管理人制作的债权表进行了核查2025年1月6日,因债务人的财产评估值已不足以清偿无争议债权额,经管理人申请,宜城法院裁定宣告宇帆公司破产,并准予执行《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为此,现将变价出售宇帆公司破产财产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拟变价出售的破产财产

经管理人尽职调查,宇帆公司的破产财产共有两部分组成,分别是原宇帆公司的精炼车间和锅炉车间。经宜城法院许可,管理人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湖北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宇帆公司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2025930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重新进行了评估,并重新出具了华仁评报字[2025]151号《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处置房产委托评估房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019日(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日)的评估价值为2,218,410.00元。其中精炼车间为共五层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697,241.00锅炉房一层为混合结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21,169.00

根据《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确定的无底价降价拍卖原则,现管理人拟以评估价为起拍价(保留价)进行首次挂网拍卖。首次挂拍的破产财产明细财产评估值如下:

(一)不动产

产权证号

资产所在地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值(元)

物上权利情况

00017398

宜城市经济开发区(宋玉四路)

0

3437.4

1697241.00

有抵押、查封

00017398

0

1095.49

521169.00

有抵押、查封

合计:


4532.89

2,218,410.00


 

二、变价出售的时间及方式

1.挂网时间:20251010日;

2.开拍时间:202511910时至202511 1010时;

3.起拍价:精炼车间与锅炉房整体资产的起拍价2,218,410.00(评估价)

4.看样时间:20251025日下午14时30分;

5.拍卖财产范围:详见拍卖公告;

6.标的权属异议截止日期:20251027日。

经管理人与担保债权人、债务人沟通,上述资产挂拍前通报全体债权人依法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各位债权人自挂网之日起可自行前往京东拍卖破产强清频道查阅,欢迎债权人围观并推荐投资者参与竞拍,最大限度地提高破产财产变现价值如发生流拍,管理人将在征询担保债权人、债务人的意见后,按照《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确定的无底价降价拍卖原则继续降价拍卖,直至变价成功为止,但变价出售的拍卖保留价低于担保债权,且担保权人自愿接受实物分配的除外。

特此通报。

 

 

宜城市宇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O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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