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爽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贵州爽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21 公 开 人:贵州爽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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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爽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1226日裁定受理贵州爽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爽行房开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4118日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并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爽行房开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现管理人发布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介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推介资产系爽行房开公司持有的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法人股共计660万股,前述股份未被查封、无质押登记,爽行房开公司持有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股权证。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1222日,注册资本38.23亿元人民币,是由原贵阳市云岩、南明、小河、白云四城区农村信用社(合行)改制创建而成的,有着50多年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底蕴,是贵阳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的地方国有银行、是贵州省第三大地方法人银行、是贵州省规模最大的地方性农村法人金融机构。

二、意向投资人资质要求

依据《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意向投资人需具备如下条件:

1)本次推介资产为法人股,故意向投资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

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11)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贵阳农商行股本总额的10%

12)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四、其他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本次推介资产后续需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后,按照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等进行处置,故具体的处置方式当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为准。

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作为资产情况的参考资料使用。对应的资产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所披露的资产信息仅为管理人为资产推介需要所做的一般性介绍,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不能作为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替代性文件,意向投资人可以与管理人联系了解资产具体情况,联系人:李律师 13158046801;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MAX.C1220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

 

 

贵州爽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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