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6破4号——欧贝尔曼(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声明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5)浙0106破4号——欧贝尔曼(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声明

公开时间:2025-03-05 公 开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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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欧贝尔曼(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1月9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目前管理人已接管到欧贝尔曼(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现特公告如下:欧贝尔曼(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法人章以及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声明作废。

欧贝尔曼(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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