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2-19 公 开 人: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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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利害相关各方:

就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2025217日裁定对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于2025217日指定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为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知\你方于2025319前向管理人(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6号凤凰文化广场北楼B32-33层;邮编226001;联系人:罗佳蕊;联系电话:13141732773、刘迪;联系电话:15862721299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交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及主体资格身份证明资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3240900分采取书面形式召开。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且代理人有变化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别提示管理人寄发此通知并不表示管理人已确认贵方对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确定、有效债权。请自行核实拟申报债权是否成立、有无过诉讼时效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事由。

特此通知

 

                              南通鑫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219


附件

2-破产债权申报书.doc 下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 下载
3-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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