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安顺惠海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贵州安顺惠海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02 公 开 人:贵州安顺惠海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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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8日裁定受理贵州安顺惠海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0月28日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为贵州安顺惠海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定贵州安顺惠海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共欠付职工债权1,807,282.63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1224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结束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

附:1.贵州安顺惠海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周律师 17621225613

 

                 

贵州安顺惠海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十二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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