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表(五)》的通知

关于核查《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表(五)》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09-14 公 开 人: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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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表(五)》

通  知

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98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19)粤03破申3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卢显东申请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宸房地产)破产清算一案。2019829日,深圳中院作出(2019)粤0323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天同(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负责本案破产清算工作。202391日,深圳中院作出(2019)粤03237《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奥宸房地产破产。

根据深圳中院发布的公告,本案债权申报期限至2019109日届满。截至目前,管理人已完成第五批债权的初步审查认定工作,现就债权申报、审查认定及核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2023914日,管理人共受理167家债权人申报的185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人民币10,480,323,900.44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申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6笔,涉及申报金额380,614,458.62元;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4笔,涉及申报金额3,503,508,411.32元;申报税款债权2笔,申报债权金额278,911,180.62元;申报普通债权153笔,涉及申报金额6,317,289,849.88元。

二、债权审查认定情况

(一)已裁定确认债权情况

20191015日、2020119日、2021528日、2022928管理人提请债权人、债务人核查第一批至第四批债权,涉及126家债权人的129笔债权,债权金额1,743,507,151.02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

经债权人、债务人核查及管理人复核,管理人申请深圳中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2019129日、2020414日、202176日、2023129,深圳中院分别作出(2019)粤0323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19)粤0323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2019)粤0323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2019)粤03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债权表》《债权表(一)》《债权表(二)》《债权表(三)》《债权表(四)》记载的126家债权人的129笔无异议债权,债权金额1,743,507,151.02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

(二)管理人新审查的债权情况

除上述已经债权人、债务人核查和深圳中院裁定确认的126家债权人的129债权外,管理人现初步审查认定了13家债权人的16笔债权,认定债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认定债权金额合计449,204,577.46元,管理人已将前述债权编入《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表(五)》(以下简称《债权表(五)》)。本次审查中,管理人不予认定8家申报人申报的8笔债权,不予认定金额合计276,614,114.89元(详见《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不予认定债权情况表(三)》)。因涉及诉讼案件尚未审结、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债权情况等,管理人对15家债权人申报的15笔债权予以暂缓认定,涉及申报金额275,781,045.73元(详见《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暂缓认定债权情况表》)。

三、第五批债权核查事项

管理人已将初步审查认定13家债权人的16笔普通债权依法编入《债权表(五)》,请债权人会议依法核查《债权表(五)》。对于不予认定债权,管理人已向申报人送达不予认定通知,其他债权人无需核查。对于暂缓认定的债权,本次无需核查,管理人将在审查完成后另行编制债权表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权人对《债权表(五)》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申请复核,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及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债权人所提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债权人。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债权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或依据债权人与奥宸房地产在破产受理前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并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反馈起诉/仲裁信息及提供法院/仲裁机构立案受理材料复印件。如债权人对《债权表(五)》无异议,则请在《核查意见单》无异议选项栏处打“√”。

如债权人逾期未提交《核查意见单》、未提出异议且未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未申请仲裁的,视为债权人对《债权表(五)》无异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九月十四日

 

附:1.《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表(五)》

2.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不予认定债权情况表(三)》

3.《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暂缓认定债权情况表》

4.《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表(五)核查意见单》

5.管理人联系人:杜文乐,联系电话:1812452408018126280095,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四路16号平安金融中心北塔107

附件

奥宸管发字[2023]第019号-关于核查《深圳市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表(五)》的通知-债权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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