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裁定书公告

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裁定书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河南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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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公 告

(2024)豫0106破1号之六

因河南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24年1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裕德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对鑫昌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本案由本院审理。2024年2月6日,本院作出(2024)豫0106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年5月14日,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八十九条、

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5月14日裁定确认河南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河南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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